鉴于双方自愿自愿协商,特签订本婚内财产协议,以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与分配的条款和条件。协议双方为:甲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界定
1. 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一方通过劳动、投资或其他合法途径所取得的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 所有不动产,包括房屋、土地等;
(2) 任一方从事经营所产生的盈利;
(3) 共同拥有的银行存款、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
(4) 继承或赠与的财产,如未明确约定为个人财产;
(5) 其他合法取得的财产。
第二条 共同财产的管理
1. 共同财产由甲方和乙方共同管理,双方在管理过程中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合理地经营与管理各项共同财产。
2. 除必要的日常开支、投资和风险控制外,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处置、转让、抵押或变卖共同财产,需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3. 双方同意定期(每年不少于一次)对共同财产进行清算与审计,确保信息透明。
第三条 共同财产的使用
1. 共同财产的使用应以双方的共同利益为出发点,大额资金的使用需双方协商一致。
2. 若有任何一方希望对共同财产进行重大处置,包括但不限于出售不动产、投资新项目等,需提前通知另一方,并书面达成共识。
第四条 财产的分配原则
1. 在离婚、分居或其他类似情况下,双方的共同财产应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方案应由双方在协商后达成书面协议。
2. 分配原则为:双方所贡献的财产、共同生活期间的支持程度及其他合理因素。
3. 对于依赖于一方个人努力或贡献而增值的共同财产,另一方应给予合理的补偿。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所定的条款,导致对方利益受到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2. 违约责任的赔偿标准应依据实际损失确定,双方同意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与变更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为双方的法律拘束。
2. 协议内容的任何变更、补充,均需双方书面确认方可生效。
3. 协议的有效期为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可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协议内容进行修订。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 对于因本协议引发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提交至甲方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处理。
2. 在争议解决期间,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双方应继续履行未受争议条款的义务。
第八条 协议的附加条款
1. 若双方婚姻关系解除,而一方希望继续对共同财产进行管理,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进行必要的财产交接。
2. 本协议可附加其他具体条款,以确保双方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与分配有更为清晰的约定。
第九条 其它条款
1. 本协议所涉及的条款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欺诈、胁迫及误解。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