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配偶一):姓名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配偶二):姓名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结为夫妻,双方希望明确婚内财产的管理和分配方式,以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资产的定义
1.1 共同资产是指甲方与乙方在婚姻存续期间通过共同努力所获得的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共同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佣金、投资回报等;
(2)共同购买的动产和不动产;
(3)其他双方共同拥有的资产。
1.2 个人财产是指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独立于婚姻关系持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婚前个人资产、继承财产以及接受赠与的财产等。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2.1 甲乙双方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双方应共同管理和使用共同资产;
(2)双方应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双方有权提议和参与共同资产的使用和处分。
2.2 甲方的义务:
(1)向乙方如实报告共同资产的状况及变化;
(2)在重大财务决策之前,充分与乙方沟通并取得一致;
(3)维护共同资产的价值,不得故意损害。
2.3 乙方的义务:
(1)向甲方如实报告个人财产的状况及变化;
(2)在共同资产分配时,尊重甲方的意见和利益;
(3)同样维护共同资产的价值,不得故意损害。
第三条 共同资产的管理
3.1 双方可成立专门的资产管理委员会,由甲乙双方各自指定一名代表进行管理和决策,双方的代表应具有平等的决策权。
3.2 共同资产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所有重大财务决策需得到双方同意;
(2)日常花费由双方共同商议,确保透明和一致;
(3)管理委员会应定期报告共同资产的使用情况,并在年终提供详细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共同资产的分配
4.1 夫妻关系解除时,共同资产的分配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具体分配比例为:
(1)若双方均无过错,甲乙双方各分得共同资产的50%;
(2)如有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另一方有权请求适当增加其分配比例。
4.2 特殊情况下,如一方因其个人行为导致共同资产贬值,另一方有权要求适当赔偿。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任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继续履行协议或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5.2 违约方应在接到守约方的书面通知后十日内予以改正;如未改正,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条款
6.1 本协议的修改与解除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6.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6.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4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