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分配细则)
甲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基于婚姻关系所形成的共同生活,特制定本协议,以明确双方在婚姻期间及婚姻解除后的财产分配,双方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财产定义
1.1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由夫妻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双方共同收入的工资、奖金;
(2)共同投资所取得的收入;
(3)婚后购置的房产、车辆、股票及其他财物;
(4)任何一方在婚后直接或间接获得的财产,除非该财产经过双方一致同意认定为个人财产。
1.2 个人财产是指婚前一方所拥有的财产及婚后通过继承、赠与取得的财产,该财产不构成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2.1 甲乙双方在婚姻期间有权共同管理和使用夫妻共同财产。
2.2 任何一方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转让、抵押或其他处置行为。
2.3 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应公平合理地分担家庭日常开支,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金、家庭日常生活费、水电费、子女教育费用等。
2.4 双方应互相尊重,和平解决财产分配中的争议。
第三条 财产分配
3.1 在婚姻解除(包括离婚、分居)时,双方应依法对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比例为:
(1)现金、存款和投资收益按50%:50%的比例进行分配;
(2)不动产(房屋、土地等)按50%:50%的比例进行分配,若一方要求保留不动产,需向另一方支付对应价值的补偿;
(3)双方在婚后共同取得的其他财产(如车辆、家电等)亦按50%:50%的比例进行分配;
(4)如一方拥有个人财产,另一方对此不再有任何请求权。
第四条 违法责任
4.1 任何一方故意隐瞒、转移、损毁共同财产的,另一方有权请求法院判决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损失。
4.2 因一方违约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违约方需承担因违约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五条 合同生效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5.2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署后方可生效。
5.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2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若有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继续有效,双方应尽量修正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使之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第七条 附则
7.1 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7.2 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拥有,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释或修改本协议。
7.3 本协议的签署体现了双方的真实意思,双方在此声明已充分理解协议条款以及其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