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地址)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地址)
鉴于甲方与乙方依法自愿订立本协议,为明确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管理及各自的权利义务,特制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甲方与乙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的管理、处分、使用及债务的责任分担。
第二条 财产分类
1. 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房产:在婚姻期间共同购买的房屋及相关权益;
(2)投资:共同投资的股票、基金、企业股权等;
(3)银行存款及其他金融资产;
(4)其他共同所得的任何财产。
2. 个人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婚前各自的财产;
(2)婚后由一方接受的遗产、赠与;
(3)一方个人名义下的投资或与其个人有关的收入(如专利费、著作权费用等)。
第三条 夫妻财产管理
1. 共同财产的管理:
(1)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共同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涉及共同财产的任何重大发展或决策应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3)夫妻双方应共同承担由于共同财产管理产生的费用。
2. 个人财产的管理:
(1)个人财产由其所有者自行管理,无需征得对方同意;
(2)个人财产产生的收益归其所有者所有,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收益若未能明确分配,将视为共同财产。
第四条 债务的安排与承担
1. 共同债务:包括用于共同生活及共同财产投资而产生的债务,双方应共同承担;
2. 个人债务:任何一方以其个人名义所产生的债务,不得由对方承担,除非债务是为了共同利益而产生。
第五条 违约责任
若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包括:
1. 重置财产:诚实合规地将因违约而导致的损失进行弥补;
2. 违约金:如因违约行为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对方部分损失,具体数额将根据实际损失确定。
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如需变更或解除,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2. 任何一方以明显不当得利、受欺诈或重大误解为由可请求解除协议。
第七条 协议的效力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向协议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若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2.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双方及其继承人、受让人均具有约束力。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