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自愿结为合法的夫妻关系,为明确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关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及分配,保障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共同财产的认定
1. 在婚姻存续期间,甲方和乙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收入、财产及权益,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工资、奖金及其他劳动报酬;
(2)投资收益、财产增值、继承所得及赠与财产等;
(3)双方共同购买、租赁或取得的房屋、汽车等不动产及动产;
(4)其他双方以共同名义取得的财物。
二、共同财产的管理
1. 甲方与乙方应共同管理共同财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共同财产。
2. 对于涉及共同财产的重要决策事项,如出售不动产、投资大额资金、贷款等,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
3. 双方应定期共同清查和评估共同财产,并保持财产的透明度,以便于双方能够及时掌握共同财产的现状及变化。
三、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共同财产分配权,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有权提议对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分配方式。
(2)在共同财产正常使用下,有权合理支配共同财产,享有合法收益。
(3)承担对共同财产的保护和维护义务,若因甲方的过错导致共同财产受损、贬值,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共同财产分配权,与甲方共同商议对共同财产的管理及使用方案。
(2)在共同财产正常使用下,有权合理支配共同财产,享有合法收益。
(3)承担对共同财产的保护和维护义务,若因乙方的过错导致共同财产受损、贬值,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四、共同财产的分配
1. 离婚时,共同财产应当按照双方共同商议的方式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比例可以根据双方贡献、家庭生活需要、子女抚养等因素作出合理调整。
2. 如双方无法就共同财产的分配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裁决。
五、婚内财产独立管理权
1. 任何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有意愿将个人财产转化为共同财产,需经过书面协议的方式明确,且需得到另一方同意。
2.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婚前财产、继承或赠与的特定财产等)应独立管理,不与共同财产混同,具体财产范围和管理方式须在协议中明确约定。
六、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导致另一方权益受到损害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以实际损失为准。
2. 若任一方恶意隐瞒、处分、滥用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追求损失赔偿,并请求人民法院对侵权行为进行制裁。
七、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或解除。
2. 变更或解除协议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八、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解释与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
2. 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十、其他约定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年__月__日 日期: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