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姓名),身份证号码: (号码),住址: (地址)
乙方: (姓名),身份证号码: (号码),住址: (地址)
鉴于甲方与乙方于 (结婚日期) 登记结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定义
1.1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
(2)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股票及其他金融投资;
(3)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经营或协议取得的企业收益、存款及其他可辨识的资产;
(4)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获得的赠与、继承等权益。
第二条 财产的确认与分配
2.1 双方确认以下财产为两人的共同财产:
(1)房产: (详细信息,包括产权证号、地理位置等);
(2)股票: (具体股票名称、股份数额、开户信息);
(3)其他资产: (列举具体项目,如车辆、收藏品、银行存款等)。
2.2 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为公平、合理。
2.3 在协议履行时,如果双方对某项财产的分配存在争议,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则可依据法定程序进行裁决。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对共同财产享有管理、使用和处置的权利;
(2)在分配财产时,享有公平的分配权;
(3)有义务妥善保管共同财产,防止财产的损失或贬值;
(4)应在协议书中如实列示本人名下的共同财产。
3.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对共同财产享有管理、使用和处置的权利;
(2)在分配财产时享有公平的分配权;
(3)有义务妥善保管共同财产,确保其价值不受损失;
(4)在协议书中如实列示本人名下的共同财产。
第四条 财产的处置
4.1 夫妻双方应对共同财产进行共同管理与处置,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单独处置、赠与或转让共同财产。
4.2 夫妻双方如需出售或转让共同财产,必须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在签署合同时确认各自的权益。
4.3 若一方需要因个人原因(如投资、消费等)临时使用共同财产,必须取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并在使用后及时反馈使用情况及财产状态。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果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财产贬值、损失、律师费用等。
5.2 违约金的数额应依据损失情况合理确定,并应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执行。
5.3 任何一方对协议条款的免责或豁免,均不得被视为对其他条款的放弃或解除。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2 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6.3 本协议在约定的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双方无法预见的原因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应及时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的解释、变更、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
7.2 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第八条 其他
8.1 本协议由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各方当事人均已阅读,并理解本协议条款的内容,愿意遵守。
8.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日期:
乙方(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