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
考虑到甲方与乙方即将合法结为夫妻,双方为明确婚内财产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将来在财产分配和管理的合理性与公正性,特制定以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否则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1 “共同财产”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创造、获得或认可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劳动所得、共同投资所得和其他通过共同努力获得的资产。
1.2 “各自财产”指甲方或乙方婚前所拥有的财产,以及婚后以个人名义所得或继承的财产。
第二条 财产分类
2.1 共同财产的确认
双方同意以下财产应视为共同财产:
a) 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购买的房产、汽车及其他不动产。
b) 由双方共同经营的公司或商铺所产生的收益。
c) 任何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投资的资产,包括股市、基金及其他投资产品。
d) 双方在婚时或婚后共同努力所获得的其他财产。
2.2 各自财产的确认
双方同意以下财产应视为各自财产:
a) 婚前各自所拥有的房产、车辆及其他动产。
b) 婚后已明确归于一方的继承财产或赠与财产。
c) 各自婚前个人的银行存款、股票及投资。
第三条 财产管理
3.1 甲方与乙方同意,对于共同财产,双方应本着相互信任、尊重的原则,共同管理和使用。
3.2 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处置、转让或抵押共同财产,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第四条 收入及支出
4.1 双方同意,各自的收入应当单独记录,婚前各自的财产收入不计入共同财产。
4.2 双方生活支出按比例分担,具体比例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4.3 对于共同财产所产生的收入,双方应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
5.2 违约方需在接到合法书面通知后15日内予以整改,如未整改,守约方有权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凡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
6.2 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诉讼至甲方或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第七条 合同生效条件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7.2 双方均应保留一份本协议的书面副本,以便随时查阅。
第八条 修改与解除
8.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与解除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共同签署。
8.2 在因不可抗力导致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时,双方应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暂时中止履行。
第九条 附则
9.1 本协议包含了双方对婚内财产的全面约定,未尽事宜应在双方另行协商后明确。
9.2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被认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与执行。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署日期:
签署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