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管理及分配条款的详细约定契约
本协议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下述双方签署,旨在明确和规定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终止后的财产管理与分配事宜。
签署人: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自愿结为夫妻,为明确双方在婚内财产的权益与管理,特此订立本协议,双方同意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定义与管理
1.1 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的所有财产,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均视为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 双方在婚姻期间取得的现金、存款、房地产、车辆、股票等;
(2) 一方在婚姻期间获得的奖励、赠与及继承财产,若未明确表示为个人财产,则视为共同财产。
1.2 共同财产的管理由双方共同决定,重要财产的处置(如买卖、抵押等)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第二条 个人财产的定义与管理
2.1 个人财产是指甲乙任何一方在婚姻前已拥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 一方婚前取得的房地产、存款、股票等;
(2) 一方婚前获得的个人赠与及继承财产,并且该等财产在婚姻期间未明确转入共同财产名下。
2.2 个人财产的管理与处置完全由拥有方决定,另一方不得干预。
第三条 财产分配条款
3.1 如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需要分配共同财产,应当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基于双方的出资、付出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3.2 在离婚、分居或者夫妻关系解除时,共同财产的分配应当依法进行,双方应协商一致后进行分割。
3.3 个人财产在离婚、分居或夫妻关系解除时,继续归个人所有,另一方不得要求分配。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4.2 如因不当管理共同财产导致财产损失或贬值,责任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5.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署确认方可生效。
5.2 任一方如需解除本协议,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 合同生效条件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婚姻关系解除或根据协议规定的其他条件下终止。
6.2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若任何条款失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与执行力。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第八条 其他条款
8.1 本协议的解释与适用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8.2 双方同意采取适当的方式(如邮件、电话等)告知对方本协议实施过程中的任何重要事宜。
8.3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