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丈夫):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妻子):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于____年__月__日登记结婚,双方基于夫妻关系需明确财产分配及债务承担的相关权利与义务,特订立本协议,以便于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及未来可能发生的财产争议中的明确约定。
第一条 定义
在本协议中,以下词语的含义如下:
1. 共同财产:指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投资收益、不动产等。
2. 个人财产:指一方婚前所持有的财产及在婚姻存续期间因继承、赠与或其他方式而取得的个人独立财产。
3. 债务:指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或单独产生的债务。
第二条 共同财产
1. 双方确认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所有共同财产,均为双方共同享有,除非有明确的书面协定。
2. 共同财产的具体分配原则:
(1)如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车辆、存款及其他财产,均为共同财产,按比例分配:甲方___%,乙方___%。
(2)如遇特殊情况,可按双方协商进行分配,协商结果形成书面协议并经双方签署确认。
3. 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处置共同财产,处置行为应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第三条 个人财产
1. 双方确认,婚前各自拥有的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且不受共同财产分配原则的制约。
2. 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因继承、赠与等法律行为获得的财产,如有明确书面约定为个人财产,则该财产仅归其所有。
3. 个人财产的具体项目和价值应以登记、清单或凭证的方式进行确认,并由双方签字认可。
第四条 债务
1. 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共同名义所负的债务,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 个人债务:一方婚前所负债务、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及因一方单方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归该方个人负责,不得要求另一方承担责任。
3. 双方承诺在承担债务时应相互协商并书面记载共同债务的产生情况及分担比例。
第五条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和乙方应相互尊重和支持,共同管理家庭财产,维护家庭和谐。
2. 双方都有权随时向对方索取有关财产的真实有效信息,且应如实告知对方各自的财产状况及债务情况。
3. 双方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侵犯对方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发现另一方存在隐匿、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违约方应支付对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赔偿和赔偿因违约行为所导致的直接损失。
2. 违约方应在收到守约方书面通知后七日内进行纠正,逾期不改正的,守约方有权依法起诉或申请仲裁。
3. 因违约行为引起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 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形成书面协议,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2. 若因法律、法规的变更导致本协议的某项条款无法继续执行,双方应以友好的方式协商修订受影响的条款。
第八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且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全面遵守。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向江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