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管理权利与义务,避免因财产问题引发纠纷,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特此签订本婚内财产协议。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定义
1.1 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甲乙双方所共同获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经营所得、投资收益、各类保险金、遗赠所得等。
1.2 共同财产不包括以下财产:
(1)一方婚前所拥有的财产;
(2)一方婚后受赠、遗赠的财产(除非赠与或遗赠明确表示为共同财产的);
(3)一方因个人侵权行为获得的赔偿金;
(4)其他法律法规认定为个人财产的部分。
第二条 个人财产的定义
2.1 个人财产是指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一方婚前的财产;
(2)一方在婚后继承或受赠的财产(显式认定为个人财产的);
(3)一方的个人存款、股票、债券及其他金融资产;
(4)个人名下的房产、车辆等不作为共同财产使用的物品。
第三条 财产管理
3.1 甲方和乙方在财产管理上应做到相互尊重、互通信息。
3.2 夫妻共同财产由两方共同管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或隐瞒共同财产,除非经另一方书面同意。
3.3 对于个人财产,夫妇任何一方有权单独管理和处分,但应当保护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3.4 双方应每年定期对共同财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算和评估,确保双方对财产状况的透明了解。
第四条 收益分配
4.1 夫妻共同财产所产生的收益,按共同财产的比例进行分配,分配比例为合作双方在共同财产中所占的比例。
4.2 个人财产所产生的收益,归个人所有,另一方无权要求分享。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诉讼费用。
5.2 任何一方如因故意隐瞒、转移、变卖共同财产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6.2 本协议的变更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后方可生效。
6.3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因法律法规的变更而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因履行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2 对于因本协议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费用,败诉方应承担全责。
第八条 其他
8.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协议的成立、解释及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8.3 本协议所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 日期: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