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配偶一)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配偶二)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为合法夫妻,为明确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及解除婚姻时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与管理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 协议的性质与目的
本协议系甲乙双方自愿达成的书面协议,旨在明确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与分配的基础原则,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在婚姻关系存续及解除时产生不必要的争议。
第二条 共同财产的范围
1. 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
1.1 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取得的所有动产与不动产;
1.2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的所有资产,包括股权、债券、基金等金融资产;
1.3 夫妻共同所得的任何收入,包括薪资、奖金、投资收益等;
1.4 其他以夫妻名义共同取得的合法财产。
2. 在双方明确的书面协议中所列明的独立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继承、赠与财产等,不属于共同财产范围。
第三条 财产管理与使用
1. 双方同意共同管理共同财产,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单独处置共同财产。
2. 双方应共同决定共同财产的使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出售或出借等。
3. 在共同财产的管理过程中,双方应保持及时沟通,确保充分了解各自的意见和需求。
4. 若一方需对共同财产进行重大决策(例如:出售不动产、转让股权),需提前至少三十(30)日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
第四条 财产分割
1. 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的财产分割请求,应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否则不予承认。
2. 若双方婚姻关系解除,甲乙双方同意依照下述原则进行共同财产的分割:
2.1 所有共同财产按双方实际贡献及需求进行合理分配,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维护;
2.2 财产分割时需考虑家庭成员的抚养需求,特别是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及教育费用。
2.3 分割完成后,各方对所分配的财产应履行独立管理责任,互不干涉。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如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的损失,损失赔偿金额应以受到的实际损失为准。
2. 若一方未履行信息告知义务,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 在财产管理和使用过程中,若一方擅自处置共同财产,导致共同财产减值,擅自处置方应对减值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与变更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均需遵守。
2. 任何对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均需以书面形式达成,并需双方签字确认。
3. 在遇到特殊情况时,任一方可请求重新协商本协议,但应提前三十(30)日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八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2.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拥有,如有疑问应协商解决。
3. 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影响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享有的其他权益。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