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号码),住址:(地址)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号码),住址:(地址)
鉴于甲方与乙方已于(结婚日期)结为夫妻,并希望在婚姻期间就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进行明确划分,以维护双方各自的合法权益,特签订本协议。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婚内财产的所有权和处理方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財产的定义
1.1 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经营收入、房产、汽车、存款等。
1.2 个人财产:在婚姻前,双方各自独立取得的财产,及婚姻期间取得但明确标注为个人财产的财物,包括但不限于继承所得、赠与所得等。
第二条 财产的约定
2.1 甲方确认,自婚姻成立之日起,双方在婚姻期间取得的全部财产,均为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
2.2 乙方确认,婚姻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如需划为个人财产,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进行明确标注。
2.3 夫妻在婚姻期间对共同财产的使用、管理和处分,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置共同财产。
2.4 如财产归属存在争议,需提供有效的证据,夫妻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第三条 财产的管理
3.1 夫妻共同财产的日常管理由甲方和乙方共同负责,双方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确保财产状况的透明。
3.2 对于较大金额的财产管理(如房产、车辆等),双方应明确书面协议,规定管理及使用方式。
3.3 任何一方都不得随意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人或以任何形式转让,需经另一方同意。
第四条 个人财产的处理
4.1 夫妻各自的个人财产,仍由个人单独管理与使用,任何一方不得侵犯或擅自处置对方的个人财产。
4.2 在婚姻存续期间,如一方希望使用另一方的个人财产,应提前取得对方的书面同意,使用后应按期归还。
第五条 共同财产的处分
5.1 对于共同财产的处分,包括出售、抵押、租赁等,双方应经协商达成一致,方可生效。
5.2 如一方单方处置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要求撤销该处置行为,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任一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2 违约金的标准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两倍,具体金额根据损失情况进行确定。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及变更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或修改本协议,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
7.2 如有新增财产或财产情况的变化,双方应及时更新协议内容,并重新签署。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先行友好协商,协商未果的,任一方有权向法律机关提起诉讼。
8.2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此依法解释与执行。
第九条 其他约定
9.1 本协议录入电脑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的效力相同,双方各保留一份。
9.2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另行增补条款,增补条款作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双方均已充分理解协议内容并同意遵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