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编号:_______
协议签署日期:_______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框架下,为明确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及解除婚姻关系后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与分配,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双方
甲方(夫):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妻):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共同财产的认定
1. 共同财产包括婚姻期间所获得的所有财产及收益,包括但不限于:
(1)工资、奖金及其他劳动所得;
(2)投资收益;
(3)以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车辆及其他动产;
(4)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遗产、赠与财产(除非赠与方明确说明为个人财产)。
2. 个别财产,包括:
(1)一方婚前财产;
(2)各自父母的赠与且特别说明为个人财产的财物;
(3)因一方的特有身份或特定关系所取得的财产。
第三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
1. 夫妻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管理共同财产。在共同财产管理上,双方应协商一致,对重大财产支出、处置及投资等事项进行商议。
2. 所有共同财产的管理及使用决策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包括收入、支出、投资及其他处置情况,双方均应签字确认。
3. 对于共同财产的日常支出,应根据实际需要,双方可自主决定,开支超过____________元的,需双方共同签署。
第四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
1. 在解除婚姻关系时,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进行共同财产的分配:
(1)共同财产在平均分配的基础上,考虑双方对家庭的贡献及扶养责任,由双方共同协商;
(2)如存在特殊经济状况或债务,一方可在分割时给予适当考虑;
(3)任何一方若对共同财产有隐藏、侵占或恶意贬值行为,另一方可请求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2. 在婚姻存续期间,若有一方需要处分共同财产,需提前____________天通知另一方,并获得对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中任意条款的,需对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1)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
(2)如因违约行为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及信誉损害,需另外进行赔偿。
2. 如一方拒绝履行本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且需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方可生效。双方均确认已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内容及法律效果。
第七条 不可抗力条款
1.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2. 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动荡、法律法规变化等。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解除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若因事由无法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可请求法院进行调解。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如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现实情况进行补充和修订,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双方确认本协议内容真实、完整,无隐瞒或误导,愿共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