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乙双方自愿结为合法夫妻,为明确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及潜在离婚时的共同财产管理与分配,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的管理、分配及责任约定,以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预防经济纠纷的发生。
第二条 共同财产的定义
1. 共同财产是指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工资、奖金及其他劳务报酬;
(2)投资收益;
(3)继承或赠与的财产(如赠与方明确为共同财产);
(4)通过共同出资或共同努力所获得的财产。
2. 甲乙双方在协议签署前所拥有的独立财产、婚前个人所得和接受赠与的财产,亦应明确为个人财产。
第三条 共同财产的管理
1. 共同财产的管理由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及实施,具体管理方式需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生效。
2. 甲乙双方应定期对共同财产进行清算,确定共同财产的种类、数量及价值,并记录在案。
3. 双方有权随时查阅共同财产的相关账目与资料。
第四条 共同财产的分配
1. 如发生离婚或其他情况需要分配共同财产,甲乙双方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双方在共同财产上所作的贡献应予以考虑,权利与义务相匹配;
(2)共同财产的分配应以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基础;
(3)如双方在离婚时未能达成合意,应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分配。
2. 在分配共同财产时,应优先考虑双方的基本生活需要,保障双方及子女的基本生存权利。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参与共同财产的管理,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信息;
(2)有义务对共同财产进行合理使用,且需按照约定与法律规定追求共同利益。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参与共同财产的管理,并要求甲方提供相关信息;
(2)有义务对共同财产进行合理使用,且需按照约定与法律规定追求共同利益。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2. 若一方拒绝履行或提供虚假信息,导致共同财产受到损失时,该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 违约方应在通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赔偿守约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损失、收益损失及法律费用等。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如需修改或补充,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确认。
3. 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除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法律规定而导致的情况。
第八条 附则
1.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任何争议均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至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2.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执行。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