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配偶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配偶二):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就双方婚内的财产管理与分配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的目的
本协议旨在规范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管理与分配,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减少因财产问题引发的争议,确保双方在家庭生活中的经济平等与和谐。
第二条 共同财产的认定
1. 甲乙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经营所得等均视为共同财产,按比例平分。
2. 甲乙双方婚前各自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视为个人财产,不包括在共同财产中。
3. 共同财产中包括但不限于:
(1)房产及其增值部分;
(2)银行存款及其他金融资产;
(3)汽车及其他交通工具;
(4)保险收益;
(5)继承或赠与的财产(若受赠人指定为某一方,则为个人财产)。
第三条 财产的管理
1. 共同财产的管理由甲乙双方共同决定,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处理共同财产。
2. 在共同财产管理时,甲乙双方应相互协商,确保重大决策的透明与公平。
3. 共同财产的收益(如房产租金、股息等)应当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比例分配。
第四条 财产的分配
1. 若双方离婚,应以公平合理为原则对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2. 在分配共同财产时,应考虑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及对家庭贡献的实际情况。
3. 离婚时,双方共同财产清算应在证人见证下进行,以确保其合法性和透明度。
第五条 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共同财产的合法使用权;
(2)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与分配意见权;
(3)负责记录共同财产的变更情况。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共同财产的合法使用权;
(2)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与分配意见权;
(3)负责共同财产的维护与增值。
第六条 违约责任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需负责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直接费用。具体违约责任如下:
1. 单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理共同财产的,需赔偿处理后共同财产实际价值的损失。
2. 未经双方同意,隐瞒、转移、损毁共同财产的,视为恶意违约,需偿还双方共同财产的实际价值及相应的损失。
3. 任何一方如因恶意不履行协议而导致的信任破裂,可要求对方赔偿情感损失。
第七条 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签署补充协议。
第八条 争议解决
若因本协议引发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乙双方,任何对条款的理解均应尊重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本协议条款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则以法律法规为准,其他条款仍继续有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