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与乙方自愿缔结婚姻关系,基于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就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的管理与分配规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定义
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获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 甲乙双方在婚姻期间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奖金及其他因劳动而获得的所得;
2. 一方在婚姻期间遗赠、继承或其他方式获得的财产,但依法应视为共同财产的除外;
3. 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动产和不动产。
第二条 个人财产的定义
个人财产是指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法律明确规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 一方婚前所拥有的财产;
2. 一方婚后获得的继承或赠与财产,且受赠人明确为该方个人;
3. 一方个人因合理费用使用所获取的财产收益。
第三条 财产管理
1. 双方同意,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管理。任何一方无权私自转让或处分共同财产,需经另一方书面同意。
2. 个人财产由各自独立管理,任何一方不得侵犯另一方的个人财产权益。如需使用对方的个人财产,需经书面同意。
3. 双方应妥善保管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定期进行清算,以确保双方都清楚财产状况。
第四条 财产分配
1.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均有权分享共同财产的收益。
2. 婚姻关系终止时,如无特别约定,双方共同财产应平等分配,但因债务、个人行为等原因,具体处理应遵循公平原则。
3. 对于个人财产,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分配,除非由法律另有规定。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的条款,另一方有权主张违约责任,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
2. 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因违约而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及其他合理费用。
3. 如果因一方的故意行为导致共同财产损失,另一方有权从违约方处索赔损失金额的百分之一百。
第六条 协议生效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的修改及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达成,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3. 本协议如有与法律法规相悖之处,以法律法规为准,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协商处理。
2. 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