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姓名)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姓名)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登记结婚,为明确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及离婚或分居时的财产管理及分配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界定
1.1 共同财产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等不动产和动产;
(2)夫妻双方的收入、奖金、股息及其它财产性收入;
(3)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投资的收益;
(4)双方共同拥有或使用的银行存款、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
1.2 在下列情况下所取得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仍归各自所有:
(1)一方婚前所拥有的财产;
(2)一方通过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的财产;
(3)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赠与(除非赠与方明确表示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条 个人财产的管理
2.1 甲方所有的个人财产包括:
(1)婚前所拥有的房产、汽车等;
(2)婚前取得的个人储蓄及金融资产;
(3)婚后未征得另一方同意而独立购置的财产。
2.2 乙方所有的个人财产包括:
(1)婚前所拥有的房产、汽车等;
(2)婚前取得的个人储蓄及金融资产;
(3)婚后未征得另一方同意而独立购置的财产。
2.3 个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由各自负责,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调整、变更另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三条 财产管理与使用
3.1 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应共同管理和使用共同财产,任何一方对共同财产的重大处置,需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3.2 夫妻双方应定期(如每年)对共同财产进行清点、核查,确保财产信息的透明与简明。
3.3 任何一方在使用共同财产时,不得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财产分配
4.1 在夫妻一方提出分居或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分配:
(1)共同财产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分配;
(2)如有特别情况(如一方有过错等),可以适当调整分配比例;
(3)双方协商不成的,按照法律规定裁定。
4.2 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各自享有独立的权利。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5.2 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1)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承担相关的法律费用及诉讼费用。
5.3 违约方需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后______天内履行违约责任。
第六条 合同生效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6.2 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需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确认。
6.3 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双方若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协议的解除
8.1 如一方因重大原因(如死亡、失踪)无法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8.2 协议的解除不影响解除前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签字:
甲方: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