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双方:
甲方: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住址:______。
乙方: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住址: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自愿建立婚姻关系,为保障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及婚姻解除后各自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合理分割,于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协议的目的与范围
1.1 本协议旨在明确建立夫妻双方在婚内的财产分配、管理及处置原则,通过合理的约定,预防潜在的财产争议,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1.2 本协议适用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任何形式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投资回报、房地产、机动车及其他移动资产。
第二条 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定义
2.1 共同财产:
(1)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
(2)夫妻双方共同投资或经营所得的财产。
(3)一方在婚姻期间购置、继承或赠与的财产,若未明确说明为个人财产,均视为共同财产。
2.2 个人财产:
(1)一方在婚姻前所拥有的财产,且未在婚姻存续期间转化为共同财产。
(2)婚姻期间一方所继承或接受的赠与财产,被明示为个人财产的。
(3)双方约定的其他不属于共同财产的财产。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对共同财产的平等管理权和处分权。
(2)对共同财产的使用,应征得乙方的同意。
(3)应按时将共同财产的收支情况向乙方报备,确保透明度。
(4)不得擅自转让、抵押共同财产,未经乙方同意一律无效。
3.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对共同财产的平等管理权和处分权。
(2)对共同财产的使用,应征得甲方的同意。
(3)应合理使用共同财产,维护共同财产的增值及安全。
(4)不得擅自转让、抵押共同财产,未经甲方同意一律无效。
第四条 财产的管理与使用
4.1 双方应就共同财产的管理与使用经过协商一致,形成书面协议,明确相关使用方案。
4.2 如一方需要单独对共同财产进行大额处置,须至少提前______天书面告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 财产的分割与清算
5.1 婚姻关系解除时,双方应按照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分类对财产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
5.2 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公证或法律程序进行财产分割及清算,以确保合法性和有效性。
5.3 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则应提交相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裁决。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需承担对方因违约所导致的所有直接损失。
6.2 如一方阻碍另一方行使合法权益,导致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3 违约责任的承担不影响维护任何一方在法院或其他法律途径就违约行为采取措施的权利。
第七条 协议的修改与解除
7.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增补及解除应经双方书面同意方可生效。
7.2 如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需重新协商协议条款时,双方应以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修订。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8.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协议的生效
9.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