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配偶一):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配偶二):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希望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认定
1. 共同财产是指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 双方收入(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
1.2 双方共同购买的动产和不动产;
1.3 继承或赠与的财产(双方共同决定归属);
1.4 其他双方共同认定的财产。
2. 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应由双方共同决定,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处置共同财产。
第二条 单独财产的认定
1. 单独财产是指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属于个人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1 婚前各自的财产;
1.2 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或赠与取得的、未明确为共同财产的财产;
1.3 其他法律允许认定为单独财产的资产。
第三条 财产的管理及使用
1. 共同财产的管理:
1.1 甲乙双方应本着公正、诚实、合理的原则共同管理财产,有权随时了解共同财产的情况。
1.2 双方应及时就共同财产的收益、支出达成协议,重大决策应共同商议。
2. 共同财产的使用:
2.1 甲乙双方应共同决定共同财产的使用,如涉及重大金额的财产支出,须取得对方书面同意。
2.2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将共同财产用作个人投资或担保。
3. 单独财产的管理:
3.1 单独财产应由财产所有方自行管理、使用及处分,任何一方不得干涉。
第四条 财产的分配
1. 在离婚或一方遇有特殊情形的情况下(如死亡、重病等),共同财产的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
1.1 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分配权利,分配方式为以下两种之一:
1.1.1 协商分配: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财产分配。
1.1.2 法院裁定:如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由法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定。
2. 单独财产的处理:
2.1 单独财产在婚姻关系解除时,归属所有权人,双方不得主张分配。
第五条 在特定情形下的财产处置
1. 甲方或乙方如因工作、生活等原因需将双方共同财产变更用途或处置,须提前与对方进行充分沟通并达成书面协议。
2. 不得擅自出售、抵押或赠与共同财产,若确需处置时应与对方共同决策。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任一方如违反本协议的相关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向守约方赔偿因此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及合理费用。
2. 因一方违约导致对方财产损失,违约方应承担补偿责任,并应负责处理因违约引发的所有法律责任。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乙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后继续有效,涉及共同财产的相关条款仍然有效。
2. 本协议经过双方充分协商,双方均已认真阅读理解其中所有条款,自愿签署。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 仲裁裁决为终局,双方均应予以遵守。
第九条 其他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附有双方签名及日期证明。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