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姓名)身份证号:(号码)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号码)
经友好协商,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的管理和分配事宜: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各自财产及共同财产的管理权利和义务,以及在夫妻关系解除时的财产分配原则,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因财产问题引发的争议。
第二条 财产定义
1.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动报酬;
(2)经营所得及投资收益;
(3)继承或赠与的财产(双方同意将其视为共同财产的);
(4)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及其他物品。
2. 个人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一方的独立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婚前个人拥有的财产;
(2)婚后由一方因继承或赠与而取得的个人财产(未共同同意转为共同财产的);
(3)一方的投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基金等相关收益;
(4)个人专用物品及个人财产收益。
第三条 财产管理
1. 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权归双方共同拥有,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处置共同财产,除非经过对方同意。
2. 任一方如需处理共同财产时,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双方协商一致。
3. 对于个人财产,拥有该财产的一方有权单独管理和处分,但需要确保在处理过程中不影响对方的合法权益。
4. 夫妻双方有责任定期向对方通报各自的财产状况,并保持财务透明。
第四条 财产分配
1. 一方提出离婚时,双方应协商确定共同财产的分配方案,具体比例原则上为各占50%。
2. 属于个人财产的财产,以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相应收益不纳入共同财产分配范围。
3. 如一方在财产分配上违背本协议的约定,另一方有权请求法律援助,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条款,需向守约方赔偿因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等。
2. 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处置共同财产,造成的损失由处置方自行承担,守约方有权要求追回相关损失。
3. 违约方应在被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赔偿,如未能及时赔偿,守约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索权利。
第六条 合同生效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有效。
3. 本协议的附件及相关补充文件也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双方如因本协议产生争议,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协议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并形成书面文件。
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