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
甲方(夫):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妻):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自愿结合为夫妻,尤其是在共同生活与经济事务的管理和分配方面,甲乙双方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特订立本协议,以明确双方在婚内的财产管理及分配事项。双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定义
1.1 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财产: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收入所得,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特殊津贴等;
(2)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设备;
(3)双方共同经营的公司及其产生的利润;
(4)其他双方共同认可的财产。
1.2 在婚姻存续期间,通过双方共同努力增加的财产,均为共同财产,不论登记在何一方名下。
第二条 个人财产的定义
2.1 个人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财产:
(1)婚前财产,包括婚前的存款、房地产、证券、债务及其他可识别的财产;
(2)遗赠、继承的财产;
(3)个人的赠与财产;
(4)其他在婚后以个人名义获取且未被视为共同财产的财产。
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了解和参与家庭的财务管理,包括共同财产的收支情况;
(2)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共同财产的任何变动情况;
(3)有责任维护共同财产的合法性,防止损失和贬值。
3.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同样有权了解和参与家庭的财务管理,包括共同财产的收支情况;
(2)应及时告知甲方有关共同财产的任何变动情况;
(3)应与甲方共同做出有关共同财产的重大决定。
第四条 共同财产的管理与使用
4.1 双方同意共同管理共同财产,重大支出必须经过双方的同意,包括但不限于购置房产、车辆、投资等。
4.2 任何一方若单独处理共同财产,需提前通知另一方并取得同意。未经同意而处理的财产应视为无效,相关经济损失由侵权方承担。
第五条 共同财产的分配
5.1 婚姻关系解除时,共同财产应按照双方协商的方式进行分配,如未能达成一致,则由法院依照当地法律规定进行分配。
5.2 各方应确保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充分披露所有资产的信息,确保公平、公正。
第六条 个人财产的管理与分配
6.1 每方的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任何一方无权管理或处分对方的个人财产。
6.2 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若是因共同努力所致,则可视作共同财产处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经济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7.2 违约方应在收到非违约方的书面通知后十日内采取措施纠正违约行为,逾期不纠正的,非违约方有权寻求法律救济。
第八条 合同生效及变更
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8.2 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如需变更,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若因本协议引起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可向乙方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附则
10.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乙双方所有,任何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夫)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妻)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