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配偶一)姓名: 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
乙方(配偶二)姓名: 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已于年月日合法登记结为夫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就婚内财产及个人资产保护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定义
1. 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甲方与乙方共同获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1 夫妻双方的所得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经营所得等;
1.2 婚姻期间购置的房产、车辆、存款及其他财务资产;
1.3 由双方共同成立的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衍生物;
1.4 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所有动产及不动产。
第二条 个人财产的定义
2. 个人财产是指婚前双方的个人财产以及婚姻期间由个人独立取得的财产,具体包括:
2.1 婚前各自的个人财产及婚后由个人继承或赠与的财产;
2.2 婚姻期间一方凭借个人名义所得的资产(如单独投资或创业所得);
2.3 其他由双方明确认定为个人财产的任何财产。
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和乙方均有权对共同财产进行管理和处置,但需经过对方书面同意;
3.2 甲方和乙方有义务按照约定维护共同财产的完整,保护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的合法权益;
3.3 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对共同财产进行转让、抵押或其他处分;
3.4 一方如有重大经济行为需取得另一方的同意,否则应承担相应损失;
3.5 夫妻双方应定期对共同财产进行清算,并将清算情况书面告知对方。
第四条 财产分配与管理
4.1 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为平等、公正,具体分配方案应在解散婚姻关系时确定;
4.2 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可根据家庭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合理使用;
4.3 双方对于个人财产均享有自主处置权,但须保证不影响双方共同财产的权益;
4.4 任何一方在使用共同财产后,需向另一方报告使用情况,确保财产透明。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共同财产受损或个人财产权益受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2 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因此次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的两倍;
5.3 如协议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其限期履行,并可通过法律途径追索损失。
第六条 合同生效条件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6.2 如任何条款无效或被判定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6.3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及废止须经双方书面同意;
6.4 在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附则
7.1 本协议的解释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双方同意将本协议的副本各自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协议如经双方共同认可,可以进行非正式的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应记录于协议附件处。
证明:
甲方(配偶一)签字: 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
乙方(配偶二)签字: 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 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