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婚内财产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署:
甲方(丈夫):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乙方(妻子):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自愿结为合法夫妻,为明确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财产的管理权、使用权、收益权及处分权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定义
1. 共同财产是指甲方与乙方婚姻存续期间,通过双方共同努力和贡献所获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a. 双方名下的房产、车辆及其他不动产;
b. 双方共同经营的企业及其所产生的收益;
c. 婚姻期间获取的存款、投资产品和养老金;
d. 共同所得的工资、奖金及其他收入。
第二条 个人财产的定义
1. 个人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甲方与乙方各自所有的、在婚前取得的、或婚后通过继承、赠与等非共同努力方式所获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a. 婚前所拥有的资产;
b. 任何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通过个人劳动、智力成果所获得的独立收入或财产;
c.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按照受赠人的意愿或遗嘱处理。
第三条 财产管理
1. 双方同意在共同财产管理方面,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均有权对共同财产进行使用和处置;
2. 针对共同财产的重大变动(如出售、抵押、出租等),需经双方一致同意;
3. 个人财产由各自独立管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干涉对方的个人财产使用。
第四条 收益分配
1. 双方就共同财产产生的收益进行合理分配,分配原则为双方协商一致为主;
2. 若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应以共同财产产生期间的出资比例为基础,进行收益的分配;
3. 对于个人财产所产生的收益,收益归各自所有,任何一方不得干涉。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若一方违约,需对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因违约导致的直接损失及合理的律师费用;
2. 若因一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共同财产被损害,责任方需想办法恢复共同财产状况,或给予相应的赔偿;
3. 违约方需在知道违约事实后10日内将其损失减轻,否则须承担因此产生的额外损失。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一经签署,双方均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2. 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必须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生效;
3. 因不可抗力原因(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七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 如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如有):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的条款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确认理解并同意以上所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