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配偶一):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配偶二):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和乙方(下称“双方”)自愿建立婚姻关系,为了明确婚内财产的分配与管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共同财产:指在婚姻期间由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收入、房产、车辆、存款、投资收益等。
1.2 个人财产:指婚前个人所拥有的财产以及婚后赠与、继承所得的财产,且该财产在婚姻期间未被双方共同使用或管理的。
1.3 资产管理:指对双方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进行日常管理及决策的活动。
第二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2.1 双方均有权利知晓和获取对方的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共同财产的来源、使用情况及价值评估。
2.2 双方有义务妥善维护和管理共同财产,确保其价值不受损失;不得私自转让、抵押或处置共同财产,需经双方协商一致。
2.3 双方有权自由支配个人财产,不受对方干涉,但应保持良好沟通,避免因个人财产的使用而影响双方的共同财产和家庭生活。
第三条 财产的分配与管理
3.1 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所获取的收入、奖金、投资收益等,均视为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
3.2 个人财产应登记备案,双方应在协议签署之后,对各自的个人财产进行清单列示,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
3.3 双方同意婚姻结束(无论是离婚还是其他原因)时,共同财产应平等分配;如有需要,双方可根据各自的贡献、需求及其他因素进行合理协商,并填写相关财产分割协议。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另一方权益受损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律师费等。
4.2 违约方需在收到违约通知后十五日内予以改正;若逾期未改正,则视为持续违约,守约方有权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4.3 如果任何一方故意隐瞒、销毁或转移共同财产,其行为构成重大违约,守约方有权立即请求解除本协议,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索损失。
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修改或补充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确认。
5.2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根据情况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或解除,但须书面记录并经双方签署确认。
5.3 本协议在结婚期间有效,若双方婚姻关系因离婚、分居等原因终止,则本协议自婚姻关系终止之日生效;但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分配事项,仍应依照本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双方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若协商未果,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婚姻登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其他条款
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7.2 如本协议所涉及的某一条款因任何原因被法院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则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7.3 本协议应遵循诚信原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时应本着诚实、守信和公平的原则。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