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配偶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配偶二):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关系,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就婚内财产管理及分配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声明与承诺
1.1 甲乙双方均为和平自愿地达成本协议,且在签署本协议时,均处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状态。
1.2 双方均承认本协议的合法性及有效性,并承诺依照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条 共同财产的定义
2.1 在婚姻存续期间,甲乙双方的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所得的财产;
(2)任何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若双方明确表示为共同财产;
(3)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之不动产、车辆及其他高价值物品;
(4)婚前财产的增值部分,若该增值部分不能明确归属于任何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三条 个人财产的管理
3.1 甲乙双方认同婚前个人财产的独立性,双方婚前各自所持有的财产,及婚后取得的以个人名义所得的财产(如继承、赠与的财产等)均认定为个人财产。
3.2 个人财产应由各方自行管理,任何一方若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擅自处置对方个人财产。
第四条 财产的管理与使用
4.1 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管理和使用。
4.2 双方同意,夫妻共同财产的收入和支出应由双方共同决定,重大支出应提前取得另一方的同意。
4.3 双方应定期进行财产清算,至少每年一次,确保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清晰状况。
第五条 财产分配
5.1 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时,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双方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若出资比例无法明确,则均分。
5.2 个人财产在解除婚姻关系时归各自所有,不得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向另一方索取。
5.3 双方对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使用、管理分配要充分协商,以诚实信用原则解决争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如任何一方违反上述协议条款,造成对方损害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2 若因一方不履行本协议,导致共同财产发生重大损失或贬值的,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因其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
6.3 双方都应遵守诚信原则,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协议履行相应的义务,违约方还需承担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相应损失的百分之十。
第七条 协议的效力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7.2 双方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修改应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且修改协议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7.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协议的解释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后如产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9.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应为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署。
9.2 本协议的效力不受任何一条款无效或可撤销的影响,其余条款仍然有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