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配偶一):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配偶二):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为夫妻关系,双方希望就婚内财产管理及离婚时财产分配问题达成一致,特此签订本协议。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定义与范围
1.1 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签名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 夫妻共同所得的工资、奖金及其他收入;
(2) 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地产、动产及其他有价值的物品;
(3) 以双方名义共同接受的赠与、继承财产;
(4) 其他依法应认定为共同财产的财产。
1.2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因一方个人投资、经营所得的收益,除非有书面约定,否则均视为共同财产。
第二条 个人财产的定义与范围
2.1 个人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人婚前所拥有的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单方遗产、赠与、继承所得的财产(如未明确说明为共同财产者),以下列为例:
(1) 一方婚前拥有的房产、存款及其他资产;
(2) 婚姻期间一方所获的个人奖项及其相应的奖金;
(3) 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因个人行为获取的财产,且在财产上有明确的个人属性。
第三条 财产管理与使用义务
3.1 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管理,任何一方在管理共同财产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 重大财产处置须经另一方书面同意;
(2) 进行家庭日常开支时,双方按比例结合实际收入共同承担,具体比例可协商确定;
(3) 双方应定期进行共同财产的清点、评估与记录,便于未来的管理及分配。
3.2 个人财产由各自单独管理、使用,任何一方不得随意侵占另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四条 离婚时财产分配
4.1 若双方决定离婚,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原则上应按照以下方式分配共同财产:
(1) 共同财产按照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共同财产的贡献度分配;
(2) 具体分配比例应经过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司法机关申请处理;
(3) 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应保持原状,各自管理,不列入共同财产分配范围。
4.2 离婚时,若一方主张另一方有隐匿、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受害方可在离婚时请求分配首次证据并要求相应的损害赔偿。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直接经济损失。
5.2 违约方需在对方提出请求后的30日内赔偿损失,逾期不履行的,对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生效条件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协议内容。
6.2 本协议的修订与解除应在双方书面同意下进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2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第八条 其他条款
8.1 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