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鉴于甲方与乙方自愿缔结婚姻关系,为了明确双方在婚姻期间的财产管理与分配,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定义
1. 共同财产:指在婚姻存续期间,甲乙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经营收益、投资收益、房地产、汽车等,以及其他通过共同努力而取得的财富。
2. 个人财产:指在婚姻存续期间,甲乙双方各自独立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婚前财产、继承财产、赠与财产等。
第二条 财产管理权
1. 双方同意,在婚姻存续期间,对于共同财产的日常管理、使用及处置,各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
2. 甲方有权对共同财产进行管理,但须依据乙方的意见和建议行事,确保双方的权益不受侵害。
3. 双方同意按需共同商讨制定财产管理方案,确保共同财产的合理增值。
第三条 财产分配原则
1.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有共同财产增值,增值部分应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平等分配。
2. 双方如有特别需要或意见,需要在共同财产中部分作出贡献的,应在书面协议中明确约定。
3. 离婚时,共同财产应在双方协商基础上,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平等分配。
第四条 个人财产的归属
1. 甲方及乙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不受共同财产管理条款的约束,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
2. 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有意通过共同财产增值行为使个人财产发生变化,必须事先获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第五条 财产的处置
1. 共同财产的处置,必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处置。
2. 在涉及共同财产的重大决策(如买卖不动产、投资、高额消费等)时,须具备双方的书面同意,未取得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无权单独进行。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2. 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 违约方承担诉讼费用和律师费。
4.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七条 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可由双方协商一致修改或终止,修改或终止协议应采取书面形式。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2. 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有变更情况发生,需及时进行书面协商并作出相应的财产调整。
3. 在本协议中涉及的法律条款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4. 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遵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