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丈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妻子):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基于爱情、自愿的原则建立了婚姻关系,为了明确双方在婚内的财产权益以及财富管理与保护,特订立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
1.1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妇双方共同获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工资收入、奖金、佣金等劳动所得;
(2)知识产权所得;
(3)投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如未明确约定为个人财产),如动产、不动产等;
(5)其他婚后共同享有的资产。
第二条 个人财产的定义
2.1 个人财产是指:
(1)婚前一方拥有的财产;
(2)婚后由一方以自己的名义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
(3)一方个人名下的投资收益、储蓄以及其他各类资产;
(4)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的其他财产。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与乙方有权对共同财产进行使用,但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3.2 在处理共同财产时,双方面临重大决策(如买卖不动产、重大投资等)须征得对方同意。
3.3 双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与共同财产相关的重要信息,并共享相关的财务资料。
3.4 夫妻双方应友好协商,妥善处理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的管理与使用。
第四条 财产的管理与分配
4.1 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原则为:
(1)双方共同决策,确保共同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2)对共同财产的任何处置(包括转让、抵押、租赁等)均需达成书面协议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4.2 个人财产的管理由各自负责,另一方无权干涉。但若个人财产产生的收益以共同名义进行投资的,所获收益为共同财产。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以实际损失为准。
5.2 违约方除了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因违约行为引发的律师费及相关的诉讼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条件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6.2 任何对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达成,并由双发共同签署。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若因本协议引发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综合条款
8.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形成书面文件,附加于本协议。
8.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