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配偶一):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配偶二):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解除婚姻关系后对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的权益分配,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共同财产:指甲方和乙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所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股票、投资收益、房产等。
1.2 个人财产:指甲方或乙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独立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姻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婚后通过个人能力或努力所取得的财产。
第二条 财产的确认与申报
2.1 甲乙双方应如实申报各自的个人财产及共同财产,双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前,对正在进行的或未来可能发生的财产进行全面的声明。
2.2 双方确认,自婚姻登记之日起,以下财产为共同财产:
(a) 婚姻登记后双方共同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等;
(b) 婚姻登记后双方共同投资所产生的收益;
(c) 婚姻登记后由共同财产购买的任何资产。
第三条 财产分配
3.1 在婚姻关系解除时,甲乙双方同意以以下原则进行财产分配:
(a) 共同财产由双方平等分配,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b) 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除非个人财产在婚后转化为共同财产或混合,使其难以区分。
3.2 对于共同债务,双方应根据各自的财产比例承担。
第四条 婚后所获收益的处理
4.1 婚后所取得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益、利息等)如未明确为个人财产,则视为共同财产,双方按比例分配。
4.2 甲乙双方应对共同利益和个人利益进行合理划分,确保双方权益的保护。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5.2 在因一方未如实申报财产而导致的财产争议中,未申报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以维护守约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协议的修改与解除
6.1 本协议的修改应在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后进行,修改意见应以书面形式明确。
6.2 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
(a)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b)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自愿申请解除。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因履行或解释所产生的任何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第八条 协议的有效性
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当保持原协议的签署副本。
8.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附加条款
9.1 若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进行不当行为,如遗弃、出轨等,另一方有权在财产分配时优先获得更高比例的共同财产。
9.2 任何一方不应随意处理共同财产,如需转让、出售或抵押,须征得对方同意。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