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
甲方(下称“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下称“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在财产方面的权利与义务,防止潜在的财务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权利与义务
1.1 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各自享有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与使用权。双方应合法、合理使用共同财产,不得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1.2 甲乙双方有义务向对方如实披露个人财产状况,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不动产、股票、债券、经营权益及其他财产。
1.3 甲方及乙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经营收益等)视为共同财产,双方有权依法分配。
1.4 双方应共同承担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债务的分担比例可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第二条 财产的认定
2.1 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物业出租收入等,均视为共同财产。
2.2 个人财产:婚前的个人财产及婚后获得的赠与、继承的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均为个人财产,由各自全部享有。
2.3 共同财产的管理:双方同意共同管理共同财产,重要决策需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置共同财产,除非获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第三条 财产分配及处置
3.1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应就共同财产的使用与分配达成共识,原则上进行均等分配。
3.2 任何一方若有意购买、出售或抵押共同财产,应提前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否则,该处置行为不予承认。
3.3 如果双方因财产分配产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可请求法院进行调解或裁决。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中的条款或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对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和合理的诉讼费用。
4.2 如一方擅自处置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要求停止该行为,并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4.3 若双方聘请律师进行依法维权,违约方应承担对方因维权产生的律师费用及相关支出。
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5.1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均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变更。变更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5.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6.2 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附则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7.2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确定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