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
甲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为明确甲方与乙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及婚姻关系解除后对财产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本协议中所称“共同财产”是指甲方和乙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包含但不限于工资、奖金、投资收益以及双方共同继承或赠与的财产。
1.2 本协议中所称“个人财产”是指甲方和乙方在婚姻存续之前所拥有,或婚姻存续期间通过单独继承、赠与取得的财产。
第二条 财产分类
2.1 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 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收入的工资、奖金、经营收入等。
(2) 双方共同购买、持有的房产、汽车、股票、基金及其他金融产品。
(3) 双方共同经营的公司或合伙企业的财产。
(4) 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获得的其他资产。
2.2 个人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 一方在婚前拥有的资产,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存款、投资等。
(2) 一方婚前个人债务。
(3) 一方在婚后通过继承或赠与等方式独立获得的财产。
(4) 法律规定的其他个人财产。
第三条 财产管理
3.1 共同财产的管理和使用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商议决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置共同财产。
3.2 在双方共同决定出售、转让或处理共同财产时,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应共同协商达成一致。
3.3 个人财产由各自独立管理,任何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对个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第四条 财产分配
4.1 在双方离婚时,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平均分配,具体分配方式可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及协商结果确定。
4.2 在分配共同财产时,考虑到对孩子抚养的影响及其他相关因素,双方应共同讨论并达成一致,确保子女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4.3 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仍归各自所有,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对方的个人财产进行索取。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导致另一方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2 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侵权方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5.3 任何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北京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合同生效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6.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附加条款
7.1 任何对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确认。
7.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友好协商解决,并签署补充协议。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 双方确认,婚姻期间如遇双方一方重大疾病、意外事故,或由于不可抗力因素等造成财产损失,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共同承担损失。
8.2 本协议中如有违法或无效条款,其余条款仍然有效。
甲方(签字):
___________ 日期: _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____ 日期: _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