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婚内财产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下述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
甲方(夫):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妻):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自愿结合为夫妻,双方希望就婚内财产管理及债务责任分配事宜达成一致。基于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财产的界定
1.1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所有由双方共同获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 工资、奖金、经营收入及其他合法收入;
(2) 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车辆、股权等;
(3) 双方共同经营的公司或合伙企业所产生的利润;
(4) 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投资收益。
1.2 除共同财产外,以下财产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1) 结婚前的个人财产;
(2) 继承或赠与获得的财产,若受赠人或继承人明确为个人所有;
(3) 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个人财产。
第二条 共同财产的管理与使用
2.1 夫妻双方同意共同管理和使用共同财产,任何一方在使用共同财产时应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2.2 共同财产的管理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决定,具体事宜可以设立共同财产管理账户,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进行交易。
2.3 在日常生活中,甲方与乙方均可单独支配共同财产,用于家庭日常开支,但须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得损害另一方的权益。
第三条 债务责任的分配
3.1 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有一方因个人原因产生的债务,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3.2 对于因双方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产生的债务,双方应按照各自的贡献比例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具体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相关债务合同中注明。
3.3 在共同生活期间,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而独自签署的债务合同,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第四条 协议变更与解除
4.1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并达到双方书面一致意见。
4.2 如因法律、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应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意条款,应赔偿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合理费用。
5.2 若因一方未履行义务导致另一方权益受损,损失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并对未履行的义务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5.3 任何一方如明显不履行本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强制履行或变更本协议。
第六条 保密条款
6.1 双方均需对本协议及在履行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个人信息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6.2 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直至双方另行约定。
第七条 合同生效条件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7.2 若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协议的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8.2 若因本协议产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9.2 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