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配偶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配偶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 甲方与乙方自愿结合为夫妻,愿意共同生活、承担夫妻共同的责任与义务;
2. 为明确夫妻在婚内财产的分配及管理,提高家庭财务管理的透明度与和谐性,特制定本协议。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婚内财产及其分配与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议适用于甲方与乙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及其管理。
第二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条 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婚前财产、婚后所得财产及双方共同管理的财产。
第二章 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对婚后共同财产进行管理、使用及处置;
2. 甲方应保证在任何财产的管理与处置过程中,公平地考虑乙方的利益;
3. 甲方在负有维护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未经乙方同意,不可单方处置共同财产;
4. 甲方应定期向乙方报告财产管理情况,确保双方对共同财产的透明性。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同样享有对婚后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及处置权;
2. 乙方应配合甲方对财产的管理与维护,如有必要,协助甲方进行有关财产的管理工作;
3. 乙方有权了解婚后共同财产的来源及使用情况,甲方应如实告知;
4. 乙方应遵守财产管理协议,不得擅自进行不当处置。
第三章 财产的具体分配与管理
第六条 婚前财产:
1. 婚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在婚前所拥有的房地产、存款、投资等财产,由各自拥有和管理;
2. 婚前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得进行互相占有或处置。
第七条 婚后共同财产:
1. 凡在婚后双方共同劳动或共同财产投资所获得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投资收益,均视为共同财产;
2. 共同财产的管理与处置需双方共同协商后决定,单方不得擅自处理。
第八条 财产的管理:
1. 夫妻双方应共同成立“家庭财务管理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共同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方案;
2. 每次会议应记录会议内容,形成书面文件,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四章 财产的处置
第九条 财产处置的原则:
1. 对于共同财产的任何处置,均需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2. 如涉及重大财产(如房产、车辆等)处置,需至少提前充分沟通,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 违约方还应支付守约方因违约而产生的合理支出,包括律师费、差旅费等。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1. 双方如需变更本协议,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任何变更均不得影响本协议的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
1.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有一方向法院申请离婚或出现其他法定解除情形,本协议自动终止;
2. 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解除前依法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章 其他条款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如无法协商一致,双方同意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法律适用:
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五条 协议的生效: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