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管理及分配规则,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谐。
第二条 协议双方
本协议由甲方(姓名)和乙方(姓名)于(日期)签署,以下分别称为“甲方”和“乙方”。
第三条 定义
1. 共同财产:指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创造、获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投资收益、房产、车辆及其他共同购买或获得的财物。
2. 个人财产:指婚姻前由一方所拥有的财产及婚姻期间继承或赠与的财产,属于单独一方所有。
3. 财产管理:指对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日常管理、使用、维护和处分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财产归属
1. 共同财产的归属:婚后所获得的收入、奖金、所购房产、车辆及其他资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
2. 个人财产的归属:婚前由一方所拥有的财产及婚后继承或赠与的财产,均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第五条 财产管理
1. 共同财产的管理:夫妻双方应共同协商决定共同财产的管理和使用,并保持信息透明。
2. 个人财产的管理:个人财产由各自管理,另一方无权干预。如需对个人财产进行重大处分,须征得另一方同意。
第六条 财产处分
1. 共同财产的处分: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单独出售、赠与、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共同财产。
2. 个人财产的处分:每一方有权对自己的个人财产进行自由处分,但应尽量提前通知另一方。
第七条 收入分配
双方同意,婚后的收入应按照如下方式进行分配:
1. 夫妻双方的共同劳动所得(如工资、奖金等)应按约定方式进行比例分配,具体比例为(具体比例)。
2. 投资收益、财产增值按照实际情况(如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八条 债务承担
1. 共同债务:婚姻期间所产生的共同债务,双方应共同承担。
2. 个人债务:婚前产生的债务由个人承担,婚后由各自产生的个人债务亦由各自承担。
第九条 返还与清算
如夫妻关系解除,双方应对共同财产进行清算,共同财产按上述比例进行分配,个人财产则不参与分配。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违约方应对其违约行为所导致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除非经双方书面一致同意解除或变更,否则本协议对双方均具约束力。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订立、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协议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本协议的签署反映了双方自愿、平等的意愿,签署后有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