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与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登记结婚,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能会产生共同财产及债务,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在婚内财产管理及分配中的权利与义务,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协议。
一、共同财产的确定
1.1 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努力所获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劳动所得;
(2)投资收益,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投资所得;
(3)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及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4)遗产及赠与的财产,若无特别约定,则视为共同财产。
1.2 任何一方在婚前所拥有的财产,及婚后所得的作为个人财产的财产(如个人的继承或赠与),不视为共同财产,但需提供相应证明。
二、共同财产的管理
2.1 甲方与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互相尊重、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管理和使用共同财产。
2.2 双方需对日常财务进行透明的记录与报告,定期召开财务会议,共同讨论财务的使用与分配方案。
2.3 对于共同财产的购置、出售、转让及投资等重大事项,双方均需达成一致意见,未经一方同意,另一方无权单独决定。
三、共同财产的分配
3.1 在双方决定分配共同财产时,分配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的贡献、需要及其他相关因素。
3.2 共同财产分配的方案应在双方共同协商后书面确定,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方可生效。
四、违约责任
4.1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导致对方财产受到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2 因一方故意隐瞒、转移、毁损共同财产,导致另一方权益受损的,受损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要求违约方赔偿所有经济损失及合理的律师费用。
五、协议的生效与变更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5.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与补充,均需以书面形式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更改或解除协议。
六、争议解决
6.1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协议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
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协议中的条款若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具可执行性,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本协议由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协议由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