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公司名称及地址)
乙方(服务方):(公司名称及地址)
鉴于甲方需要对其所辖区域内的绿化进行专业的园艺设计与维护,乙方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城市绿化维护服务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园艺设计及季节性养护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绿化景观质量。
第二条 服务内容
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以下服务:
a. 绿化园艺设计,包括植物种类选择、花卉布局、硬景观设计等。
b. 定期的季节性养护,包括施肥、除草、修剪、病虫害防治等。
c. 针对季节变化制定相应的养护计划,确保植物健康生长。
d. 提供绿化维护的记录和监测报告。
2. 以上服务应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安排应在本合同附件中明确列出。
第三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a.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与验收。
b. 甲方应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
c. 甲方应提供乙方进行服务所需的相关场地和设备支持。
d. 甲方有责任及时提供必要的信息,以便乙方有效执行服务。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a. 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
b. 乙方应按照专业标准进行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c. 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和养护工作。
d. 乙方应在服务过程中保护甲方的财产,不得擅自处理甲方的植物、材料等。
第四条 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1. 本合同服务费用根据具体项目内容确定,总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具体支付方式为:
a. 甲方需在合同签署后支付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b. 剩余70%应在乙方完成服务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
2. 支付方式可通过银行转账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服务期限为(服务开始日期)至(服务结束日期)。如需续签,双方应在合同到期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续签事宜。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合同款项,每逾期一天,需支付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2. 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可要求乙方在有效期内重新履行义务。
3.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受到影响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不得因此要求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因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适用的司法管辖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条款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3. 本合同的修改、变更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