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车辆拥有者):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汽车维修服务提供商):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小型轿车的定期保养及维修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小型轿车定期保养与维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机油及机滤更换;
(2)空气滤清器和燃油滤清器更换;
(3)刹车系统检查与维护;
(4)轮胎检查与更换;
(5)水箱、散热器的清洗与更换;
(6)车辆电子系统的检查及维护;
(7)其他经双方约定的服务项目。
1.2 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署之日起12个月内,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可提前预约相关服务。
第二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进行保养与维修,享受乙方提供的专业服务;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车辆的真实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故障、维护历史等信息;
(3)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4)甲方在服务过程中需配合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5)甲方若对服务内容或质量有异议,应在服务完成后7日内向乙方提出,逾期视为默认。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和车辆状况提供专业、优质的维修和保养服务;
(2)乙方需保证其工作人员具备相关资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乙方应在约定的维修时间内完成服务,因故不能按时完成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4)乙方有权根据业务量和实际情况调整服务费用,但应提前通知甲方;
(5)乙方应妥善保存和使用甲方提供的车辆及其配件,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处理。
第三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3.1 服务费用根据双方另行约定的价格表为准,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
3.2 费用支付方式为现金、银行转账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付款应在服务实施前或服务完成后按约定时间支付。
3.3 若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暂停服务,直至收到甲方的全部应付款项。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逾期部分服务费用的每日千分之一。
4.2 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时间完成服务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服务费用10%的违约金。
4.3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但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5.1 合同一经签署,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
5.2 任一方如认为对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可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并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与有效期
6.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12个月,期满后甲方如需继续服务,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
6.2 双方在合同期满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续签合同。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附则
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