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文化活动中心场地租赁协议
甲方(租方):城市文化活动中心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为城市文化活动中心的合法拥有者,具备提供场地租赁服务的权利;
乙方希望租用甲方的场地举办文化活动。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场地及用途
1.1 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___的场地(以下简称“租赁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
1.2 乙方承诺租赁场地仅用于___________(具体活动类型),并不得用于任何违法或不当活动。
1.3 租赁场地的面积、设施及详细配置以甲方提供的场地说明为准。
第二条 租期
2.1 本合同租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合计租期为___天。
2.2 若乙方需延长租期,应至少提前___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同意该请求。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乙方应支付甲方场地租赁费用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3.2 支付方式:乙方应于合同签署后___个工作日内将租金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3.3 逾期支付租金的,乙方需支付逾期部分的日常违约金,为应付金额的___%。
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1 甲方应保证租赁场地符合国家卫生、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具备正常使用所需设施。
4.1.2 甲方应按约定时间提供租赁场地,确保乙方能够顺利开展活动。
4.1.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活动进行观摩与监督,维护场地的整体秩序与安全。
4.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2.1 乙方有权在租赁期间内合理使用租赁场地,并享有相关设施的使用权。
4.2.2 乙方须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并保持场地及设施的整洁与完好。
4.2.3 乙方应负责其活动中的安全,确保不对第三方造成任何损害。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5.1 本合同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协议。
5.2 若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按时支付租金,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同意延期缴纳。
5.3 任何一方如违反合同条款,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所受损失。
6.2 乙方无故取消租赁活动的,应按合同总金额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且不退还已支付的租金。
6.3 甲方因未能按时提供租赁场地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全额退还租金,并另外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
第七条 合同生效
7.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租赁期满及相关款项结清后自动终止。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2 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部分外,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第九条 其他约定
9.1 甲方有权在租期内对场地进行必要的维修及管理,但应尽量减少对乙方活动的影响。
9.2 乙方应在租赁期内对场地及设施进行妥善管理和维护,如因城内外力造成损坏,需由乙方负责修复。
9.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协议,并签署书面文件。
(以下无正文)
甲方:城市文化活动中心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
日期: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
日期: 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