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姓名/公司名称: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居间方):
姓名/公司名称:
联系方式:
地址:
鉴于甲方希望将位于市中心的公寓(以下简称“租赁物业”)进行租赁,并希望通过乙方的居间服务找到适合的承租方,双方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目的
1.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居间方,为甲方寻找合适的承租方,并在双方达成租赁协议的基础上,确认乙方的相关服务费用。
第二条 租赁物业基本情况
1. 租赁物业位置:市中心XX街道XX号。
2. 租赁物业类型:公寓。
3. 租赁面积:XX平方米。
4. 房屋结构及配套设施:详细描述(例如:卧室数量、卫生间数量、厨房设施等)。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决定租赁物业的出租价格和租赁条件,并在合同签署前通知乙方。
2. 甲方应提供租赁物业的真实、有效的产权证明及相关资料,确保乙方能够合法地进行居间服务。
3. 甲方应配合乙方开展必要的看房、访谈等相关活动,确保乙方能够高效地完成居间服务。
4. 甲方在乙方的协助下,找到合适承租方后,必须履行与承租方签署的租赁协议,并妥善管理与承租方之间的关系。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行情建议甲方的租赁价格,并提供专业的市场分析报告。
2. 乙方应尽合理努力寻找合适的承租方,并为甲方提供相关的服务,如市场宣传、展览、带看等。
3. 乙方需在整个居间服务期间,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甲方及租赁物业的相关信息。
4.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反馈寻找承租方的进度和相关信息,确保甲方及时了解最新情况。
第五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 乙方的服务费用为租赁物业至少一个月租金的XX%(具体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应在双方签署租赁协议后支付。
2. 服务费用应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3. 若甲方在合同期内自行找到承租方,则乙方不再收取服务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约定提供真实、有效的租赁物业信息,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开展居间服务,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此产生的合理费用。
2. 若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服务费用,并对乙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 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违约,守约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租赁协议履行完毕后终止。
2. 任一方如需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若任何一方违反通知义务,需对解除前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 在下列情况下,任何一方可立即解除本协议:
a. 一方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
b. 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同意解除合同。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 本协议的修改及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免责任,但应及时通报对方。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