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居间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签署日期》签署:
甲方(委托方):
姓名/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居间方):
姓名/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希望通过乙方提供的居间服务完成房地产交易,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相应的居间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目的
本协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房地产交易中的权利与义务,确保交易顺利进行。
二、服务内容
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房地产交易的居间服务,包括不限于:
(1) 根据甲方需求提供合适的房地产信息;
(2) 协助甲方进行市场调研,评估房地产价格;
(3) 安排实地看房,并提供相关房产的资料;
(4) 协助甲方准备交易所需的文件;
(5) 在交易过程中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
2. 乙方承诺,其提供的房地产信息真实、准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
(1) 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地产信息;
(2) 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提出合理建议和要求;
(3) 如乙方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其进行补救或赔偿。
2. 甲方的义务:
(1) 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如真实身份信息及资信证明;
(2) 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并按约定时间进行相关事项的反馈;
(3)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任何违法行为。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的权利:
(1) 收取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
(2) 在交易过程中获取必要的信息以便提供服务;
(3) 对甲方提供的信息保留合理的质疑权。
2. 乙方的义务:
(1) 按照约定的标准提供居间服务,并确保服务质量;
(2) 不得向甲方隐瞒与交易相关的重要信息;
(3) 在服务过程中保持甲方信息的保密性。
五、服务费用
1. 甲方同意按照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标准支付居间服务费用,具体数额为:
(1) % 的居间佣金,计算方式为成交价的 %;
(2) 其他费用(如有)按双方另行约定。
2. 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为:成交协议签署之日起___日内支付。
六、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未支付金额的 %。
2. 若乙方未能按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服务费用,且可向乙方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3.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违约,将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协议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
2. 任何一方有权在以下情况下解除本协议:
(1) 另一方存在重大违约行为,经合理提醒仍未改正;
(2) 因不可抗力因素,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八、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效力持续到双方履行完毕所有义务为止。
九、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信息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十、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解释、适用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2. 若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条款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