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希望通过乙方提供居间服务进行城市住宅的买卖,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相应的中介服务,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城市住宅买卖的居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房源信息的收集、市场分析、顾客筛选、展示房产、协助谈判及相关合同的制作和签署等。
1.2 乙方应对甲方所提供的住宅进行全面的市场评估,并向甲方提供合理的价格建议及投放市场的策略。
1.3 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反馈市场动态、客户反馈以及成交进展等重要信息。
第二条 权利义务
2.1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专业的房产评估和市场咨询服务。
(2)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与住宅买卖相关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基本情况、产权证书、贷款情况等。
(3)甲方应及时支付约定的居间服务费用,具体条款见第四条。
(4)甲方应支持乙方的工作,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安排看房、提供访客接待等。
2.2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提供专业、周到的中介服务。
(2)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和资料保密,不向第三方透露。
(3)乙方有权收取约定的居间服务费用,并在成交后按照合同条款进行按约定支付。
(4)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需求,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第三条 合同条款
3.1 服务费用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用,费用标准为成交价格的______%(具体百分比由双方协商确定),在交易完成后乙方应开具相应的发票。
(2)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为未支付金额的______%。
3.2 合同期限
(1)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服务期限为______个月,期满后如需继续提供服务,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
(2)在合同期限内,如甲方自行通过其他渠道完成交易,仍需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4.3 合同解除
(1)如甲方在合同期限内发现乙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但须提前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
(2)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交易无法继续,双方应协商解决方案,并在达成一致后终止合同。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任何一方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其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和合理的律师费用等。
4.2 如果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居间服务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应支付金额的______%。
4.3 如果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服务费用,并保留追求进一步赔偿的权利。
第五条 争议解决
5.1 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2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协议的修改和补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确认后方可有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址: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