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定制家具生产的产品加工协议及服务条款》
甲方:(客户公司名称)
地址:(客户公司地址)
联系方式:(客户公司联系电话)
乙方:(家具生产公司名称)
地址:(家具生产公司地址)
联系方式:(家具生产公司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定制家具的生产及加工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范围
1.1 本协议适用于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定制家具的设计、生产、加工及相关服务。
1.2 订单具体明细见本协议附件一,包括家具类型、材质、规格、数量、交货日期及价格等。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交付产品。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定制家具所需的详细需求信息,包括设计图纸、材质要求等。
(3)甲方应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货款,逾期支付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利息按每日千分之五计算。
(4)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应签署验收单据。
2.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按时保质地完成约定的产品生产及加工。
(2)乙方应确保所使用的原材料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及环保要求,并在甲方要求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乙方有权按照协议约定收取货款,如若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有权暂停生产和交付。
(4)乙方需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保证所交付产品在合格状态下使用。
三、合同条款
3.1 订单确认
(1)甲方提交的定制家具需求资料后,乙方在收到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应予以审核并反馈。
(2)双方协商确认后,乙方需向甲方发送正式的合同订单,甲方签字确认后本合同生效。
3.2 产品生产
(1)乙方应依照确认的设计图纸进行生产,加工过程中如需调整需提前征得甲方同意。
(2)如遇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情况导致生产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应协商处理。
3.3 交付及验收
(1)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成品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
(2)甲方收到产品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验收合格应签署验收单;若不合格,甲方应在验收期间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负责纠正并在合理时间内重新交付。
3.4 付款方式
(1)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支付总货款的30%作为定金;余款在货物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2)款项支付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以双方确认的银行账号为准。
四、违约责任
4.1 若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未按时支付款项,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2 若乙方未依约定时间交货,逾期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需承担因延误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4.3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无法履行协议,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双方协商解决。
五、合同的生效与变更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协议条款。
5.2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双方签署。
5.3 本协议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的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
7.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