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加工方):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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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需要进行定制木家具的加工,乙方具备相应的加工能力和制造经验,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定制木家具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标的
本协议的标的为甲方定制的木家具,具体规格、材质、款式、数量及单价等信息详见附件《定制木家具清单》(以下简称“清单”)。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协议约定获取定制木家具,并对其质量提出合理要求。
(2)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加工费用,并协助乙方进行家具设计及材料的选取。
(3)甲方有责任提供遵循法律法规的设计方案及相关图纸,若设计存在侵权或违规情况,甲方负全部责任。
(4)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提供具体的生产所需的材料和数据,如不能及时提供,乙方有权适当延长加工时间。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及清单进行加工,保证加工出来的木家具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与技术要求。
(2)乙方有权在加工过程中提出合理建议,如设计存在技术难度或制造风险,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
(3)乙方应保证按照约定的时限交付成品,若因自身原因逾期交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三、加工费用及支付方式
1. 加工费用按照清单中各项条目计算,附件中的具体金额为最终结算价格。
2. 甲方应在签署本协议后支付总费用的30%作为预付款,剩余的70%在乙方交付成品前支付。
3. 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甲方将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应款项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交付与验收
1. 乙方应在规定的交付时间内将成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交付过程中的运输风险由乙方承担。
2. 交付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应在验收期内及时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承诺在合理时间内进行整改或更换。
3. 若甲方未在验收期内提出质量异议,视为甲方已接受交付的产品。
五、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时支付加工费用,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 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成品,应按逾期一天支付总费用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3. 由于乙方的加工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标准为实际损失金额。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本合同一经签订,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若需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协商达成一致。
2. 若一方出现质量问题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七、保密条款
双方在协议的履行过程中获得的商业和技术信息,应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的生效与其他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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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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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