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北京市高精度金属加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科技园路88号
法定代表人:李明
联系电话:010-12345678
乙方:深圳市创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A区55号
法定代表人:王刚
联系电话:0755-876543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电子产品外壳定制加工及高精度金属件生产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目的
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高精度金属件生产服务中的权利、义务及各项事务的处理方式,以确保商品的质量与交付时效,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范围
1.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技术参数及图纸进行电子产品外壳的定制加工。
2. 加工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电子产品外壳、金属配件及相关附件。
3. 具体产品的种类、规格、数量及价格应在本协议的附录一中列明,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按约定的时间要求乙方支付加工费。
(2) 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图纸、技术标准生产产品,并保证产品质量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3) 甲方需确保加工设备与工艺符合生产要求,并对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严格管理。
(4) 甲方应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内交付合格的产品,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提供的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并在验收不合格时拒绝接收。
(2)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准确的产品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
(3) 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支付加工费,并承担因拖延支付所产生的利息。
(4) 乙方需要对甲方提供的产品进行仔细检查,如发现缺陷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四、价格及支付方式
1. 本合同中各项产品的加工价格根据双方协商而定,并列入附录一。
2.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定金,定金金额为总合同金额的30%。
3. 乙方应在产品交付前支付剩余款项,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具体账号依据甲方提供的银行信息为准。
五、交货及验收
1. 交货日期:合同签署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
2. 产品交付地点:乙方指定地址。
3. 乙方应在收到产品后进行验收,若无异议应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验收单。如发现产品缺陷,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整改或重新加工,乙方应在相应缺陷发生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六、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能在约定日期内交付产品,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未交付部分合同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
2. 若乙方未能按约定时间支付款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 如因故发生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全部因违约而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诉讼、仲裁等所产生的费用。
七、保密条款
1. 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及其他保密信息,均应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2. 本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直到相关信息进入公共领域或经对方书面同意披露为止。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需更改,需经过双方书面同意,形成书面补充协议。
2.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一方违反合同且未在合理期限内纠正,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合同生效条件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