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客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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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客户需要定制化的电子元器件精密加工服务,供应商具备相应的提供能力,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1. 产品:客户指定的电子元器件,包括但不限于电路板、连接器、半导体等。
2. 加工服务:供应商为客户提供的与产品相关的所有加工、组装、测试及相关服务。
第二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 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1)客户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照约定的技术标准和交货时间进行加工。
(2)客户应提前向供应商提供准确的订单信息及相关图纸、设计文件,并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客户应及时支付加工费用。
(4)客户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进行检验,如发现不合格产品应及时通知供应商。
(5)客户为产品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与保障。
2. 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
(1)供应商有义务按照客户的订单进行加工,并确保产品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
(2)供应商应保守客户的商业秘密及相关资料,未经客户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3)供应商需确保生产过程中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且生产加工的产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4)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加工完成的产品交付给客户。
(5)供应商需提供产品的相关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
第三条 合同条款
1.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有效期至双方履行完毕合同义务之日止。
2. 产品规格与交货期限
产品的具体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应以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订单中应明确注明产品型号、材质、数量及技术要求。交货延迟超过三天,供应商需说明理由并承担相应责任。
3. 价格与支付条款
(1)加工费用以双方协商确认的订单为准。
(2)客户应在订单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余额应于产品交付前支付完毕。
(3)如因客户原因导致交货延误,客户仍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4. 产品验收
客户在接收产品后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如发现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客户应在发现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供应商,经供应商确认后,供应商应负责更换或修复不合格产品。
5. 知识产权
由于客户提供的设计资料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归客户所有,供应商在加工过程中不得自行复制或使用,违者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若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中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对方损失,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 供应商未按时交货的,每延误一天,需向客户支付相当于延迟部分金额5%的违约金;若延迟超过十五天,客户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 客户未按时支付加工费用的,需支付延迟部分金额每日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第五条 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供应商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特别条款
(1)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受影响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2)本合同的一切修改、补充及附件需以书面形式作出,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第七条 附则
1. 本合同共计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客户)签字:
(盖章)
日期:
乙方(供应商)签字:
(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