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客户名称)
地址:(客户地址)
联系电话:(客户电话)
乙方:(加工方名称)
地址:(加工方地址)
联系电话:(加工方电话)
鉴于甲方希望定制木制家具,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加工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1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定制木制家具,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桌子、椅子、柜子等,详见附件一(加工清单)。
1.2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设计要求进行材料采购、加工、焊接、组装及最终的检验包装,确保产品符合甲方的质量要求。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加工相关的技术支持及咨询。
2.1.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清晰、详细的设计图纸及材料要求,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1.3 甲方应按约定支付加工费用,未按时支付的,乙方有权停止加工服务。
2.1.4 甲方有权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和监督。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 乙方有权根据实际生产情况调整生产计划,并应提前通知甲方。
2.2.2 乙方应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加工服务,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2.2.3 乙方需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加工,并及时将产品交付给甲方。
2.2.4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 加工费用及支付方式
3.1 本合同项下的加工费用为人民币(金额),包括材料费、加工费和运输费。具体费用明细见附件二(费用明细)。
3.2 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支付总费用的30%作为预付款,余款在产品交付前支付。
3.3 甲方支付时应将款项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收到款项后应按约定向甲方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
第四条 交货与验收
4.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成品交付给甲方,交货地点为(交货地点)。
4.2 甲方在收到产品后应立即进行验收,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应在签收后的3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5日内进行处理。
4.3 若甲方未在3日内提出异议,视为验收合格。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条款,均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2 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延迟交货每天总费用的5%。
5.3 甲方未按时支付加工费用的,乙方有权停工并加收未付款项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6.1 本合同一经签署,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6.2 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另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 保密条款
7.1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获取的商业机密和相关信息,均应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7.2 本条款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依然有效。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9.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附件一:加工清单
附件二:费用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