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方(加工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鉴于甲方需要定制化木制家具的生产,乙方具备木制家具的生产能力,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委托生产定制化木制家具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定制化木制家具:指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按照特定尺寸、材质、设计等要求生产的木制家具。
1.2 合同:指本协议及其后续的任何补充协议、附件和修正案。
第二条 合作内容
2.1 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定制化木制家具种类、规格、数量见附录一。
2.2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生产,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随时对生产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产品符合其质量要求。
(2) 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供所有必要的设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图纸、材质、工艺要求等。
(3) 甲方应按约定时间支付款项,未按时支付的,乙方有权暂缓生产。
(4) 甲方有权对产品进行验收,发现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及时通知乙方。
3.2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完成定制化木制家具的生产,并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甲方的特殊要求。
(2) 乙方需保持与甲方的积极沟通,及时反馈生产进度及遇到的困难。
(3)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设计资料及技术信息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4)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改设计要求,如因生产条件无法实现而导致的影响生产的情形。
第四条 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4.1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
4.2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款项:
(1)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 生产完成后,甲方对成品进行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70%款项。
(3) 若甲方未按期支付款项,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款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第五条 交货及验收
5.1 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产品送达甲方指定地点,送货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5.2 甲方应在收到产品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若发现产品不符合约定,应在验收期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需负责退换或修理。
5.3 若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验收,视为验收合格,乙方可按约定书面申请结算款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2 乙方如未按约定时间交货,应向甲方支付未交货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
6.3 甲方如未按期支付款项,乙方可中止生产,直至甲方支付完成。
第七条 合同生效及变更
7.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本合同如需变更,须经过双方书面协议确认,并形成书面文件。
7.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其他条款
8.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达成的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8.2 双方任何一方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8.3 本合同的解释、变更、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甲方(签字):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 日期: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