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加工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 委托方拥有一定的技术与市场资源,并希望通过委托加工方进行定制电子元件的生产;
2. 加工方具备相关的生产能力和技术,能够满足委托方的生产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加工内容
1.1 委托方委托加工方生产定制电子元件(具体型号及规格详见附件《产品清单》)。
1.2 所委托的产品应符合双方商定的质量标准与技术要求,具体标准与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要求》,并作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的交货期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并对生产过程进行监督。
2.2 甲方应提供乙方所需的技术资料及样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纸、技术参数、工艺流程等,并保证这些资料准确、完整、有效。
2.3 甲方应在协商后按时支付加工费用及附加费用,具体费用及支付方式详见第六条。
2.4 甲方应对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所有物料和工具提供必要的协作支持,确保生产流程的顺利进行。
2.5 甲方有义务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标准应以协议附件《验收标准》为准。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图纸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3.2 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技术参数及资料提出合理的建议和修改意见,以确保产品的可生产性和适用性。
3.3 乙方应在约定的交货期内完成生产,并及时通知甲方进行产品验收。
3.4 乙方应妥善保管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与样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披露。
3.5 如因乙方的其他原因导致延迟交货,乙方应负责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 生产费用及支付方式
4.1 甲方应按协议约定的单价和数量向乙方支付加工费用,具体费用详见附件《费用清单》。
4.2 加工费用的支付方式为:在签署本协议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需支付预付款。余款在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4.3 加工费用如发生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五条 交货与验收
5.1 乙方应在约定的交货期内将产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交货时间以实际交货日为准。
5.2 甲方应在收到产品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如产品质量不符合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加工或退货。
5.3 甲方的验收以书面形式确认,验收不合格的产品应在协议附件《验收标准》内说明具体情况,乙方应负责后续处理。
第六条 保密条款
6.1 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生产工艺、市场营销等信息,须予以保密。
6.2 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上述信息,违者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意条款,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7.2 如乙方未能按期交货,除非特殊情况,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每日逾期交货金额的千分之五。
7.3 如因甲方未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或拒绝验收而导致的延迟,乙方不承担责任,并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付款义务。
第八条 合同生效条件
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2 本协议的修改与补充,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署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本协议的履行及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条款
10.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协议附件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正文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文为准。
甲方(委托方):(签字盖章)
乙方(加工方):(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