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客户”)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服务提供商”)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 客户需要定制电子元件及相关服务;
2. 服务提供商具备提供设计、生产与交付定制电子元件的能力;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1. 定制电子元件:指根据客户提供的要求和技术指标,由服务提供商设计和生产的电子元件。
2. 交付物:指服务提供商根据本协议交付给客户的所有定制电子元件及相关技术文档。
第二条 服务内容
1. 设计服务:服务提供商应根据客户提供的需求,进行电子元件的设计,包括电路设计、功能设计和其他符合客户要求的设计工作。
2. 生产服务:服务提供商负责按照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进行电子元件的生产,包括采购原材料、生产加工及质检等环节。
3. 交付服务:服务提供商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将符合设计要求的电子元件及相关技术文档交付给客户。
第三条 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1. 合同总金额:甲乙双方应根据具体项目洽谈确定合同总金额,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支付方式:
2.1 客户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2 服务提供商完成设计阶段后,客户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2.3 生产完成并通过检验后,客户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2.4 交付并验收合格后,客户应支付剩余的10%。
第四条 权利和义务
1. 客户的权利和义务:
1.1 有权按照约定获得符合要求的定制电子元件;
1.2 应及时向服务提供商提供准确的需求和技术指标,并对其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1.3 应按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1.4 有权对服务提供商的设计和生产过程进行监督。
2. 服务提供商的权利和义务:
2.1 有权根据客户提供的信息进行设计;
2.2 负责将设计成果及时反馈给客户,并根据客户的意见进行必要的修改;
2.3 应按约定的时间进行生产,并确保交付物符合质量标准;
2.4 有义务对客户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不得擅自泄露。
第五条 合同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所有合同义务履行完毕,终止时双方应进行书面的确认。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如果客户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款项,服务提供商有权暂停履行合同,直至收到客户的支付。
2. 如果服务提供商未按约定的时间完成设计或生产,客户有权要求服务提供商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并可选择解除合同。
3. 各方因违反本协议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由违约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等。
第七条 不可抗力
1.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策变化等)导致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情况结束后尽快恢复履行合同。
2.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须在事件发生14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说明情况,并提供合理的证明材料。
第八条 保密条款
1. 双方承诺对于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晓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及其他未公开的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 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持续五年。
第九条 争议解决
1. 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服务提供商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认,并形成补充协议。
3. 本协议的标准条款和特定条款如有任何不一致之处,以特定条款为准。
(以下为签字页)
甲方(客户):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服务提供商):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