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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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乙方:(加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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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明确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权利义务,确保电子产品组装工作的顺利进行,基于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电子产品”指甲方提供的与协议相关的各类电子组件及其组装成品。
1.2 “委托加工服务”指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对甲方提供的电子组件进行组装、测试、检验及交付的服务。
1.3 “加工订单”指甲方根据需求向乙方提出的具体加工要求,包括加工数量、规格、交货期限等。
第二条 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1 甲方有权根据需求向乙方提出加工订单,并要求乙方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时间进行加工。
2.1.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加工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及相关技术资料,并对材料的质量负责。
2.1.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加工过程进行监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加工进度和质量报告。
2.1.4 甲方应按时支付加工费用,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2.1 乙方有权根据加工订单进行生产安排,并收取约定的加工费用。
2.2.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加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交货时间。
2.2.3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材料及技术资料进行妥善保管,不得擅自使用或泄露。
2.2.4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反馈加工情况,并对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予以配合。
第三条 加工订单的提出和确认
3.1 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交加工订单,订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规格、数量、交货日期等。
3.2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加工订单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确认是否能够执行,如不能执行,须说明理由并提出替代方案。
3.3 确认后的加工订单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加工费用及支付方式
4.1 加工费用由甲方与乙方在加工订单中协商确定,并以书面方式明确。
4.2 甲方应在加工开始前支付总费用的30%作为定金,剩余余额在产品交付前支付完毕。
4.3 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甲方应在转账后及时将支付凭证传真或邮件告知乙方。
第五条 交货与验收
5.1 乙方应按照加工订单约定的日期将产品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5.2 甲方在收到产品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进行退换或重新加工。
5.3 如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验收,视为验收合格,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违约责任:
6.1.1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加工费用,乙方有权暂停加工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逾期支付金额的5%。
6.1.2 如甲方无故取消加工订单,须支付乙方已经 incurred 的人工及材料费用作为违约金。
6.2 乙方违约责任:
6.2.1 如乙方未按约定的交货期交付产品,须支付甲方订单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
6.2.2 若乙方交付的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保密条款
7.1 双方同意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严格保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2 保密期限为本协议履行完毕后5年。
第八条 合同生效条件与争议解决
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2 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
9.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协议的修改或终止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